深澳坑路16號前停車格收費 平日每半小時10元
信義區深澳坑路16號前台62甲線橋下路側停車格,已於115年8月3日起在平日收費。一般車格每半小時10元,卸貨車格及身障車位另有使用規定。
台62甲線路橋下、深澳坑路16號前的一排路側停車格,已多了收費管理的規定。基隆市政府交通處停車管理科公告,這處位在信義區深澳坑路的車格,自115年8月3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納入收費,平日開車前往深澳坑段的民眾,停車時得留意車格種類與計費方式。
此次納管範圍為信義區深澳坑路16號前、台62甲線路橋下的深澳坑段路側停車格。收費時段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補行上班日也依一般上班日收費;停車未滿半小時,仍以半小時計費。
深澳坑路一般車格每半小時10元
依公告內容,一般停車格每半小時10元。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則提供每日累積4小時停車優惠,超過優惠時數後,同樣按每半小時10元計費。使用專用車位的車輛,須符合相關資格,包括持有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或懸掛身心障礙者專用車牌並由本人駕駛;若由眷屬駕駛,車內須乘載持有身心障礙手冊的身心障礙者。
除懸掛專用牌照的車輛外,使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時,識別證正本須放在汽車前擋風玻璃明顯處,供查驗使用。未依規定使用或停放,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舉發。
卸貨車格首小時60元 半小時內離場免收費
深澳坑路這處卸貨車格,僅限貨車或客貨兩用車停放。收費方式為第1小時60元,但每車每日可享1次、半小時內離場免收費;超過第1小時後,每半小時30元。停放限時停車格的車輛,也必須依現場告示時段停放,禁止停車時段仍不得占用。
基隆市政府交通處停車管理科提醒,車輛離場時若未看到繳費通知單,駕駛人應主動查詢繳費資訊,並最遲於14日曆天內完成處理。逾期未繳者,將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書面通知,並收取必要工本費;繳費截止日後仍未繳納,將處新臺幣300元罰鍰,另追繳停車費及必要工本費用。對常在深澳坑路、台62甲線橋下停車的在地民眾來說,平日停車前先確認車格類別與離場繳費情況,可避免後續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