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咖電玩採時計費 基隆稅務局提醒須辦娛樂稅登記
基隆市稅務局提醒,網咖、科技廣場等場所若設有供人娛樂的電玩電腦並採時計費,應辦理娛樂稅登記及代徵報繳,以免受罰。
一台裝有電玩遊戲軟體的電腦,若放在營業場所供客人使用、並按時間收費,就不只是一般電腦設備。基隆市稅務局指出,這類具娛樂性質的網路電玩遊戲設備,依法應課徵娛樂稅,設施提供者也須負起代徵與報繳責任。
基隆市稅務局於8月7日發布說明,市面上的網路咖啡店、科技廣場、電腦公司及網際網路資訊社等公司商號,如在店內擺設含電玩遊戲軟體的電腦機台,提供民眾娛樂並採計時收費,應依娛樂稅法規定辦理娛樂稅相關手續。
計時收費的電玩設備屬娛樂設施
稅務局說明,這類設備具有娛樂性質,適用娛樂稅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也就是「其他經財政部公告屬提供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供人娛樂者」。是否是網咖、科技廣場或其他商號,關鍵在於營業場所是否提供具有電玩遊戲軟體的電腦機台供人娛樂,以及是否以計時方式收費。
依規定,提供娛樂設施的業者,就是娛樂稅代徵人。業者在開業前,應向稽徵機關辦理登記,並完成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對有提供相關設備的店家而言,這項程序是營業前就要留意的稅務事項。
未登記或未代徵 可罰15萬元以上
稅務局提醒,娛樂稅代徵人若未在開業前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手續,依法可處新台幣1萬5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若未代徵娛樂稅,除須追繳應納稅額外,還可按應納稅額處5倍至10倍罰鍰,並得停止營業。
基隆市稅務局呼籲,店內若有上述供人娛樂的電玩電腦設備,應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及娛樂稅代徵報繳,避免因程序未完成而受處分。業者若對娛樂稅認定或申辦方式有疑問,可撥打稅務局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撥24331888轉731至738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