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國樑每週兩度與家長會談 基隆幼兒園案2人終身不得任教
基隆某幼兒園不當對待案第一階段調查完成,2名教保服務人員各罰40萬元、終身不得聘任,園所也被勒令停招一年,市府並續查其他人員責任。
事發後,基隆市長謝國樑不只到園所了解情況,也固定每週兩次與家長會談。他說,自己對這起事件「深感難過、無法忍受」,市府會全力協助受影響家庭。這起基隆幼兒園不當對待案,3日由市府公布第一階段行政調查結果。
基隆市政府表示,這起案件是在115年6月18日接獲通報後展開處理,隨即啟動跨局處機制,由教育處、兒童及少年事務處、法制及勞動處及警察局共同盤點案情,並派員前往園所保存監視錄影畫面與相關事證。教育處後續依《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及《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組成調查小組,並請教育部專業人才庫專家委員進行訪談與影像調閱。
第一階段調查結果出爐
市府指出,全案經行政調查後,已於115年7月2日召開「教保服務人員違法事件認定委員會」。委員會認定2名教保服務人員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33條第1項,且屬情節重大,依同條例第40條,各處新台幣40萬元罰鍰,並終身不得擔任教保服務人員。
在園所責任部分,基隆市政府表示,因2名教保服務人員已被認定情節重大,將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6條第1項第3目,對負責人處最高額新台幣6萬元罰鍰,並命該教保服務機構停止招生一年。若涉及準公共教保服務機構身分,也將自次學期起解除契約。
不只原班人員 第二階段調查已啟動
調查過程中,市府另外發現,除原班2名教保服務人員外,大班教保服務人員在支援該班級期間,也有不當對待幼兒情形。基隆市政府表示,已啟動第二階段調查,初步檢視畫面後,已責成園方在調查期間,該園負責人不得從事教保服務;該班教保服務人員則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7條第3項,暫時停聘、停職或停止契約執行。
另涉未通報 園方再挨罰3萬元
法制及勞動處表示,這案屬兒少權益重大案件,第一時間已由兒童及少年事務處認定園方未依法完成社政通報,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3條,因此依同法第100條裁處新台幣3萬元罰鍰。另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2項,市府也將把園內幼兒整體受害情形綜整後提起獨立告訴,追究相關教保人員及園方責任。
謝國樑再次表示,市府對虐童案件零容忍,除了協助家長,也會督導各教育與照顧機構落實通報及管理責任。對基隆家長來說,眼前最直接的影響,是這間幼兒園將停止招生一年,而第二階段調查結果及後續司法追責,也會是接下來必須持續關注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