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文化藝術獎徵件陸續開跑 文學、美術與表演類別時程一次看
第二十二屆雲林文化藝術獎自6月起展開各項作業,文學、美術、表演藝術與貢獻獎分階段收件。文化觀光處提醒,有意參加者應依各類別期限完成送件。
走過二十多年、接續「雲林縣美術家聯展」經驗辦理的雲林文化藝術獎,115年度第二十二屆作業已從6月陸續展開。對不少在地創作者、也包括旅外雲林鄉親來說,這項獎一直是把作品帶回雲林的重要舞台。
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表示,今年雲林文化藝術獎包含文學獎、表演藝術獎、美術獎及貢獻獎4大獎項,共10項類別,作業內容涵蓋徵件、評審、展覽、頒獎及成果專輯製作。自109年起,參賽資格已擴大為全國徵件,除歡迎各地藝文工作者參與,也鼓勵旅居外縣市的雲林子弟回來投件。
四大獎項持續辦理 雲林文化藝術獎擴大徵件
文化觀光處指出,雲林文化藝術獎多年來持續培育文學、美術與表演藝術人才,也是縣內重要的年度藝文活動。今年除維持競賽機制,也希望藉由評選與發表,讓更多作品被看見,同時表揚長年投入雲林藝文推廣、教育、研究、創作或實踐的個人與團體。
美術獎設邀請展 貢獻獎開放推薦
在美術獎部分,今年另設邀請展,邀請在美術創作上具資歷,或曾獲重要獎項的傑出藝術家共同參展,作品也將收錄於專輯中。貢獻獎則接受機關、團體或自行推薦,經評審後頒發給對雲林縣文化藝術有卓越成績的人士。
各類收件日期不同 有意參加者要留意期限
徵件時間方面,文學獎自6月2日起至8月18日止;表演藝術獎及貢獻獎為6月5日至8月18日止。美術獎邀請展收件時間為8月17日至8月19日;美術獎中的水墨類、書法類、西畫類、工藝類及攝影類,採全國徵件,初審收件時間為7月6日至7月13日,複審則為8月22日至8月24日。
文化觀光處提醒,雲林文化藝術獎各類別簡章與送件規定,已公布在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官方網站。有意參加的民眾與創作者,應依各自類別時程備妥資料,在期限內完成送件,才不會錯過今年這場雲林重要的藝文徵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