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謊報火警讓消防車白跑 宜蘭法院判罰40萬元
宜蘭一名民眾因租賃糾紛謊報業主住處失火,消防人車到場後確認無火災。宜蘭地方法院依《災害防救法》判罰新臺幣40萬元。
消防車輛與救援人員接到火警通報後趕往現場,查核結果卻沒有火勢。這起謊報119案件,起因是報案民眾與租屋處業主有租賃糾紛,因情緒失控而通報業主住處失火,讓原本應留給真正緊急事故的救災資源白跑一趟。
宜蘭縣政府消防局表示,該局日前接獲這起119通報後,勤務人員不敢延誤,第一時間派遣消防車輛及救援人員前往。現場確認沒有火災發生後,認定為惡意不實通報;案件經警方循線偵辦並移送法辦,宜蘭地方法院已依違反《災害防救法》判處該名民眾罰金新臺幣40萬元。
謊報119 消防人車仍得立即出動
對消防勤務來說,報案當下無法預先判定火勢真假。只要接獲火災訊息,消防人員與車輛就必須依通報內容出勤、到場確認,以免錯失救人或滅火時機。這次假火警雖未造成實際災害,卻已讓救災人力、車輛與勤務時間投入一個不存在的事故現場。
宜蘭縣政府消防局提醒,119是守護民眾生命與財產安全的緊急專線,不實通報會使消防資源無端耗用,也可能排擠其他真正需要救災、救護的案件。當消防車輛和人員被派往假案場時,其他地方若同時發生火災或緊急救護需求,救援調度空間就可能受到影響。
租賃爭議應循正當管道處理
消防局指出,消費、租賃等生活糾紛,應透過法律或主管機關的正當管道協調處理,不應把119當成發洩情緒的工具。這名民眾因謊報火災遭判罰40萬元,也再次說明虛構災情不只是玩笑,而可能涉及違反《災害防救法》的法律責任。
對宜蘭鄉親而言,珍惜救災資源,就是讓真正有危急狀況的人,在需要時能等到消防人員與車輛。宜蘭縣政府消防局呼籲,撥打119前應確認災情資訊,切勿謊報119;遇到租賃糾紛,仍應循合法途徑解決,別讓一時情緒占用緊急救援的黃金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