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公布九月酒毒駕累犯名單 三十人姓名照片公開
北市九月份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共三十人,警交大配合裁決所上網公告。2026年前九月取締酒毒駕8,220件,其中累犯443件。

三十名酒毒駕及拒測累犯,被列入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第95次公告名單。這次毒駕累犯有十五人,酒駕及拒測累犯也有十五人;除了罰則,累犯的姓名、照片等個人資料也會公開,讓再犯行為接受社會監督。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10月7日發布九月份累犯名單公告資訊,並配合裁決所在網站公布名單,希望透過資訊公開增加嚇阻效果。這項公告涵蓋酒駕、毒駕與拒絕接受檢測的累犯,提醒用路人注意再犯所須承擔的法律責任。
前九月酒毒駕取締8,220件
依警方統計,2026年1月至9月,北市共取締酒毒駕8,220件,其中酒毒駕累犯計443件。取締件數與這次公告的三十人名單,是警方分別公布的統計及公告資訊。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項及第5項規定,酒毒駕及拒測累犯除公布姓名、照片等個資,還須面對高額且無上限的罰鍰;汽機車均當場移置保管,駕駛執照也會吊銷,並非繳交罰款就能繼續駕車。
毒駕新罰則須待修法施行
警方另說明,未來修正條例施行後,毒駕初犯的汽車罰鍰為15萬元、機車12萬元,拒測為27萬元。毒駕累犯每次再加罰9萬元,拒測累犯再加罰18萬元,且無上限;車輛均沒入,駕駛執照也吊銷。
上述毒駕加重罰則以新修正條例施行後為前提,與現行累犯車輛移置保管的處置不同。此次公告未載明新制施行日期,不能將未來的車輛沒入規定視為已經實施。
北市警局重申「酒駕零容忍、毒駕零寬貸」的執法立場,提醒酒後或施用毒品後駕車,不只危害自身,也可能傷及其他用路人的生命、身體與財產。警方將持續規劃取締專案及路檢勤務;對在地用路人而言,酒毒駕與拒測累犯公告、持續取締,都是這次守護交通安全的重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