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多年受限 台南完成三十二案公共設施用地檢討
台南已有32案完成公共設施用地都市計畫檢討,變更面積465.16公頃。市府逐案確認公共需求,並續辦重劃與審議程序,處理土地長期受限問題。

原本規劃作公園、學校、市場或停車場的土地,若多年未能取得,地主的使用也跟著受限。談到公共設施保留地,臺南市長黃偉哲表示:「仍有公共使用需求者予以保留,已無原規劃需求者則依實際情形辦理調整。」市府正逐案檢視這些土地是否仍有原來的規劃必要。
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0月7日公布公共設施用地檢討成果。自2018年12月25日起,市府透過定期通盤檢討及公共設施專案通盤檢討,已有32案完成都市計畫檢討作業,檢討變更面積合計465.16公頃,希望讓土地規劃貼近現況與地方需求。
公設用地檢討後,多處進入市地重劃
都市發展局指出,已完成檢討的案件中,可透過土地重劃辦理整體開發的有18處,面積84.85公頃。目前永康永大、五王、竹園、下營第19期、學甲東陽等多處,已進入市地重劃作業。
另有52處整體開發案件已完成審定,但尚未發布,面積合計223.77公頃。這部分仍有後續程序要辦理,不能將完成審定視為已經發布或完成開發。
公設解編不是一律取消公共空間
黃偉哲指出,早期劃設的公共設施用地,有些因社會環境、人口結構與都市發展需求改變,或受政府財政限制,長期未能取得。市府重新確認必要性,是為了逐步處理多年累積的土地使用問題,同時兼顧民眾財產權益與城市長期發展。
都市發展局說明,公設解編並非單純取消公共設施,而是重新檢視現況與未來的土地需求,經由都市計畫變更、土地重劃等方式,讓受限土地合理利用,也留下必要的公共設施空間,維持都市機能與生活環境品質。
市府預估,未來共可解編約五百公頃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節省約1,500億元徵收經費。對土地使用受限的鄉親而言,後續仍須關注相關審議及整體開發進度;市府將持續辦理,讓公共設施用地檢討成果逐步落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