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傳媒 全國版

澄傳媒台南

台南在地新聞|讓資訊沉澱,讓真相清楚
2026 年 8 月 21 日|星期五
生活情報

臺南營建土石方暫置期限調整 依樓層最長可至4年

臺南市工務局自8月19日起,依建築樓層調整營建剩餘土石方異地暫置清運期限,最長4年,既有核准案件也可適用展延規定。

臺南營建土石方暫置期限調整 依樓層最長可至4年
圖片來源:澄傳媒 /澄傳媒

營建工程挖出的土方,往往得配合去化場所與工程進度安排清運。臺南市工務局調整「營建剩餘土石方異地暫置」期限,自115年8月19日起,建築物將依樓層高低適用不同清運時程,最高可在處理計畫備查後4年內完成清除。

工務局表示,這項調整是考量不同規模建築工程的施工期程,以及土石方去化所需時間並不一致,希望讓業者有較充裕的安排空間,同時維持土石方流向管理。臺南市先前已在115年2月推行建築工程土石方異地暫置措施,本次則針對清運期限進一步修正。

依建築樓層訂出2年至4年期限

依新規定,5層樓以下建築物的營建剩餘土石方,應在土石方處理計畫備查日起2年內清除;6至10樓建築物為3年內;11樓以上建築物則為4年內。工務局以建物樓層區分時程,讓工程規模與土方清運期限能有相對應的安排。

對於正在施工、須規畫暫置與後續清運的建築工程來說,期限計算仍須回到土石方處理計畫的備查日期。工務局指出,業者應依各自建案樓層及備查時間確認適用期限,妥善安排營建剩餘土石方的去化作業。

使用執照申報日採較早者為準

新措施也明定,若建築工程在前述清運期限屆滿前申報使用執照,清運期限將以申報使用執照當天視為屆滿日。換句話說,原本依樓層計算的清運期限,與使用執照申報日兩者相比,將以先到的一天為準。

工務局表示,「提供建築工程較充裕之清運期限」,是為了協助營建業者安排土石方清運,同時兼顧施工需求與流向管理。這次期限延長規定實施前,已核准的異地暫置案件,也可適用本次展延規定。

持續檢視臺南土石方去化情形

土石方去化牽動工程施工節奏,也關係到後續清運是否能按期完成。工務局表示,將持續檢視臺南市土石方去化情形,並視實際需要調整相關管理措施;對有異地暫置需求的建築工程而言,8月19日起適用的分級期限與使用執照申報時間,都是後續安排清運時程時要留意的重點。

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