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逾7.2億元徵收補償費未領 地政局提醒別讓權益睡著
臺南尚有逾7.2億元土地徵收補償費未領取。地政局提醒,保管通知送達逾15年未領將歸屬國庫,民眾可上網查詢並提出申請。

一筆筆因公共建設而辦理徵收的土地補償費,仍有不少躺在保管專戶裡等人領回。臺南市政府地政局統計,截至民國115年7月,民國101年至115年間尚未領取的土地徵收補償費,累計已逾7億2千餘萬元,其中單筆保管金額甚至超過3千萬元。
地政局19日表示,政府興辦公共建設時,若無法透過協議價購或其他方式取得私人土地,會依法徵收並發給合理補償;但所有權人若未在期限內領取,款項將存入專戶保管。常見原因包括土地設有抵押權或限制登記、所有權人旅居國外難以備妥文件,以及被徵收土地尚未完成繼承登記,繼承人仍須協商與整理資料。
臺南徵收補償費逾7.2億元待領
臺南市長黃偉哲表示,地政局近8年配合市政計畫,協助需地機關完成徵收計畫書報送內政部審議,以及公告發價作業,已辦理134件徵收案件,取得1,298筆工程用地。這些案件包括47案道路新建及拓寬工程、13案橋梁改建工程,以及13案排水護岸治理工程。
公共工程推進的背後,補償費能否順利交到權利人手中,也關係著民眾自身財產權益。地政局指出,有些民眾因手邊事務耽擱,時間久了便忘記曾有款項存入專戶;也有人直到收到通知,才知道自己或家人仍有可申領的土地徵收補償費。
通知送達逾15年 補償款將歸國庫
地政局局長陳淑美提醒,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未領取的補償費,應在發給期限屆滿次日起3個月內存入專戶保管;保管通知送達超過15年仍無人領取,款項將依法歸屬國庫。陳淑美說:「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民眾可利用地政局建置的「徵收補償費保管款查詢系統」,輸入應受補償人的姓名或身分證字號,查詢存入專戶且未逾15年的補償款。若確認受補償人本人有未領保管款,可直接連結臺南市政府一站式整合服務提務的土地徵收補償費申請,並使用MyData驗證進行線上申請。
繼承或委託申領 可臨櫃也可通信
若受補償人已死亡,徵收補償費可由全體繼承人協議領取,或由部分繼承人依應繼分申領。辦理繼承所需文件及表格範例,可至地政局網站下載專區的地用類下載;委託他人領取者,須一併附上委託書。申請可採臨櫃或通信方式辦理。
地政局也正重新查明部分以前年度通知資料不明確案件的最新地址或繼承人資料,並再次寄發通知。收到公文的民眾應儘速處理;若在徵收補償費保管款查詢系統查不到資料,可向地政局地用科洽詢,由專人協助確認,別讓原本該回到自己手上的土地徵收補償費,因延誤而影響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