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戶也能申請免牌照稅 臺南放寬身障家庭用車規定
臺南放寬身心障礙者使用牌照稅免稅條件,不同戶的二親等親屬車輛,符合地址規定仍可申請;一站式服務已協助逾1萬2千人完成免稅。

「新制更貼近民眾需求。」80歲的戴老先生日前參加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租稅宣導活動,才解開多年來的疑問。因身心障礙無法開車,他平日由兒子接送就醫;父子雖設籍不同戶,原本一直以為名下車輛不能申請使用牌照稅免稅。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14日說明,身心障礙者使用的車輛,只要是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並供其使用,且車籍地址或監理機關登記的住居所地址,與身心障礙者戶籍地址相同,就能提出免徵使用牌照稅申請。這項規定也讓由家人分工接送、照顧的家庭,多了一條可確認的申請途徑。
不同戶籍不等於不能申請牌照稅免稅
財政稅務局指出,戴老先生與兒子不同戶籍,並非申請免稅的絕對障礙;重點在於車輛所有人與身心障礙者的親屬關係,以及相關地址是否符合規定。對需要長期由家人開車陪同就醫的身心障礙者來說,使用牌照稅免稅條件放寬後,較能反映現代家庭的照顧情況。
臺南市政府表示,市長黃偉哲帶領市府,以照顧弱勢優先及便民服務加值為施政方向,透過跨局處合作處理民眾申辦需求。財政稅務局認為,這次調整免稅規定,可減輕身心障礙者家庭的負擔,讓租稅照顧更貼近日常生活。
停車識別證與免稅申請可一次辦理
為減少民眾在不同機關間往返,臺南市政府整合財稅、社政及監理等機關資源,推動身心障礙者停車識別證與使用牌照稅免稅申請一站式服務。民眾辦理停車識別證時,就能同步提出免稅申請,不必分別跑多個窗口。
財政稅務局統計,這項一站式服務推動至今,已協助超過1萬2千位身心障礙者完成使用牌照稅免稅申請。對不少家庭而言,少一趟奔波,也能少掉因不熟悉規定而錯過申請的情形。
符合資格者可向車籍所在地申請
財政稅務局提醒,符合資格但尚未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的民眾,可向車籍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若對親屬關係、地址條件或申辦方式仍有疑問,可洽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或所屬分局,由專人協助確認;對仰賴家人接送的身心障礙者家庭,及早了解使用牌照稅免稅規定,便能減少不必要的支出與奔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