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私立托嬰中心幼嬰離世 縣府重罰60萬元停辦1年
屏東私立托嬰中心幼嬰離世案裁罰出爐,機構遭罰60萬元並停辦1年,3名托育人員也分別受罰。縣府將協助轉托,並加強全縣托嬰中心監視器查核。

一名未滿1歲幼兒在托嬰中心照顧期間趴睡、不會手持奶瓶卻自行吸奶,照顧區域還曾長時間沒有托育人員在場。屏東縣私立托嬰中心8月5日發生受托幼嬰意外離世後,這些調查發現成為行政裁罰依據;屏東縣政府19日決定對機構與相關人員從重處分。
屏東縣政府召開行政裁罰審議會議,全面檢視調查事證後,認定該托嬰中心及直接照顧幼嬰的3名托育人員有嚴重照顧與管理疏失。機構被處罰鍰新臺幣60萬元、勒令停辦1年,並公告機構名稱及負責人姓名;涉案人員最重處罰鍰60萬元、公告姓名,30年不得擔任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含托嬰中心的負責人或工作人員。
3名托育人員分別受罰 最重禁業30年
社會處表示,案件發生後,縣府第一時間保全監視器等相關證據,並配合司法調查。行政裁罰審議委員會認定,3名直接照顧幼嬰的托育人員,涉及趴睡、讓不會手持奶瓶的幼兒自行吸奶,以及照顧區域長時間無人等不當照顧行為,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12款及第15款。
其中1人依兒少法第97條及第81條,受罰60萬元、公告姓名,且30年不得任職相關兒少福利機構;另2人各罰30萬元、公告姓名,15年不得擔任相關機構負責人或工作人員。
托嬰中心停辦前 縣府協助家長轉托
縣府認定托嬰中心對多人、多項不當行為未落實督導與糾正,已足以影響兒童身心健康,違反兒少法第83條第1款及第11款,且情節重大,因此依第107條及第108條第1項裁罰。停辦措施將在裁罰後2個月啟動,這段期間縣府每週將稽查1次。
為避免其他受托幼嬰的照顧中斷,社會處將啟動轉托協助專案,一對一聯繫所有受托兒童家長,了解各家庭需求,優先媒合鄰近的公私立準公共化托嬰中心或合格登記居家托育人員,也會協助辦理托育補助銜接或變更。
1個月內抽查26家 11月建置監管雲
屏東縣政府表示,「幼兒安全容不得半點疏漏。」針對托育安全,縣府將在1個月內完成全縣26家立案公私立托嬰中心的監視器影像抽查,並要求各中心定期提送監視器自主檢查表備查。
此外,因應中央法規,屏東縣政府預計於2026年11月完成全縣托嬰中心監管雲畫面接收系統設置,建立可隨時抽查監視畫面的常態機制。對需要轉托的家長而言,停辦啟動前的媒合與補助銜接,是眼前最直接的安排;而全縣托嬰中心的監視器查核,也將是後續持續關注的托育安全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