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海巡連查兩件違規包裹 小三通採買不是都能帶回台灣
馬祖近日查獲兩起大陸食品違規攜帶或郵寄案件。相關單位提醒,小三通採買的農產品、肉類及菸酒均有明確限制。
一件裝有大陸地區食品的包裹,8月中旬隨民眾搭上新臺馬輪返台,最後卻因不符合規定,只能丟棄銷毀。小三通讓馬祖鄉親往返福州採買更方便,但買得到,不代表每樣東西都能帶回台灣。
馬祖海巡單位近日查獲兩起違規案件。除了上述新臺馬輪包裹,另有民眾從超商寄送大陸食品至台灣,包裹運抵福澳港後,海巡人員以手持式X光機查獲,相關物品依法查扣。相關單位因此提醒,從金門、馬祖攜帶或郵寄物品進入台灣本島、澎湖,品項及數量都有明確規定,出發採買前應先確認。
小三通農產品有重量上限
民眾循小三通進入台灣,隨身攜帶物品或貨品,須依《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4條附表,以及「試辦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辦理。即使是少量、自用的大陸地區物品,從金門、馬祖帶往或寄往台灣本島、澎湖,仍須符合品項與數量限制。
農產品單一品項不得超過1.2公斤,合計不得超過6公斤,而且必須由旅客自用並自行攜帶,不能用併裝方式攜入,也不得透過郵包寄送。食米、新鮮水果、帶土帶根的活植株、動物內臟,以及生鮮、冷藏或冷凍肉類,則禁止旅客攜帶入境。
家庭用品、菸酒各有不同規定
衣物、陶瓷器、中藥材、家電、化妝品及其他家庭日常用品,也分別設有數量限制。菸酒方面,酒類上限為1公升;菸品則限捲菸200支、菸絲1磅或雪茄25支。這些數量雖有明文規定,但菸酒不得用郵包寄送,不能因未隨身攜帶就改採寄件方式。
相關單位指出,食品、農產品與肉類的限制較多,民眾不要因小三通購物便利而忽略法規。若無法確定所購物品能否攜帶或郵寄,應在出發前查清楚;否則包裹到了福澳港或準備轉往台灣本島時,仍可能遭查扣、銷毀,甚至衍生其他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