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311油槽遭封存 高市衛生局:台糖原料油未進廠
高市衛生局表示,台糖因中聯代工原料油未達合約檢驗標準而拒收,311油槽油品已封存且未外流。高市府已下架相關供應鏈產品,台糖油品檢驗符合規定。
中聯油脂311油槽的半成品原料油,因檢驗結果未達台糖合約標準,最終沒有被台糖收貨。高雄市政府衛生局2日說明,這批油品未進入台糖廠區與製程;食藥署查廠時已掌握311油槽,並完成封存,確認沒有外流。
針對媒體報導台中地院指出,台糖已在5月中通報中聯油脂311油槽原料油檢驗不合格,高市衛生局表示,台糖原本預計向福懋購入這批由中聯代工生產的半成品原料油,後續再自行精煉。不過依雙方合約,中聯交貨前須提出SGS合格檢驗報告,才能出貨給台糖。
苯駢芘須低於2 ppb 台糖未予收貨
衛生局指出,合約明定原料油的苯駢芘(BaP)須在2 ppb以下。台糖發現檢驗結果不符合驗收標準後,決定拒收,因此該批油品未被採購,也未進入台糖的廠區與製程。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表示:「油品未進入台糖廠區及製程。」
台糖向衛生局說明,對外購買的是半成品原料油,只要超過合約所訂苯駢芘標準便會拒收。至於符合標準、進入製程的原料油,仍須經過脫膠、脫色與脫臭等精煉程序,並由實驗室檢驗合格後才會出貨。
311油槽已封存 通報責任屬中聯
衛生局表示,311油槽所存放的是半成品原料油,食藥署前往中聯查廠時已掌握該批油品,且油槽已封存、沒有流入市面。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若這批半成品原料油有食品安全疑慮,通報責任應由中聯負責。
衛生局也說明,這也是台中地院認定中聯相關人員涉嫌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2項前段規定的原因之一,涉及食品業者發現產品可能危害衛生安全時,應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回收並通報地方主管機關的責任。
高市7月9日先下架 台糖檢驗符合規定
為了讓市面流通的油品多一層把關,高市府已在7月9日將台糖所有涉及中聯供應鏈的產品全面預防性下架。衛生局進一步查核發現,台糖購置的原料油來自301號油槽,並非此次出問題的311油槽,因此台糖未涉及食藥署先前公布的問題油品批號。
因應中聯油品事件,衛生局也擴大查廠;台糖產製油品經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對高雄消費者而言,目前與中聯供應鏈有關的台糖產品已先行下架,而台糖受檢油品則符合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