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查巧克力製品 十二件標示不符規定
嘉義市抽查54件巧克力產品,12件標示不符規定,另有1件原料逾期;5件可可製品原料檢驗均合格。

巧克力是許多人平日會買的甜食,也是節日常見的伴手禮,但包裝上的品名、成分和淨重,都有明確規範。嘉義市政府衛生局這次抽查54件巧克力產品,發現12件標示不符規定,另查獲1件食品原料逾期,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辦理。
嘉義市政府衛生局配合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辦理「115年度可可製品製造業稽查專案」,查核嘉義市轄內2家業者。結果1家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另1家初查不合格,經通知限期改善後,複查已改善合格;專案同時檢查產品標示並抽驗可可製品原料。
十二件巧克力標示不符規定
衛生局指出,12件巧克力產品的標示缺失中,有9件屬完整包裝產品,卻未標示成分及淨重;另有3件產品以「巧克力」命名,但檢視可可成分含量百分比後,發現未符合「巧克力之品名及標示規定」所訂標準。
依規定,產品若以巧克力作為品名,業者應確認總可可固形物、可可脂、非脂可可固形物或牛乳固形物等含量占比符合標準,不能只在名稱上寫著巧克力,實際成分比例卻未達規定。
五件可可製品原料檢驗全數合格
這次專案抽樣5件可可製品原料,檢驗總黃麴毒素、苯(a)駢芘、重金屬鎘、磷化氫及農藥殘留,結果均符合規定。稽查項目還包括食品業者登錄、原料合法性、食品添加物管理、自主管理、食品追溯追蹤系統、來源文件保存、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及作業環境衛生等。
衛生局提醒製造業者,應做好製程管理、作業場所清潔、設備器具維護,以及從業人員衛生管理與教育訓練。若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經通知限期改善,期限屆滿仍未改善,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及第44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選購時留意包裝、保存方式與效期
對在地消費者來說,選購可可製品時可先看外包裝標示是否清楚,再依標示的保存方式及有效日期妥善保存與食用。若發現食品異常,或有食品衛生相關疑問,可洽嘉義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電話05-23382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