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別把方向盤握在手上 嘉市警提醒酒毒駕代價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交通隊提醒,酒駕、毒駕不只違法,也可能造成難以挽回的事故。民眾飲酒後應改採指定駕駛、代駕或大眾運輸返家。

一場聚會散席後,該由誰坐上駕駛座,往往就是平安回家與事故之間的一道界線。嘉義市政府警察局提醒,酒駕、毒駕會讓判斷力、反應能力與專注力下降;尤其車速快的國道路段,短暫疏忽就可能造成嚴重交通事故,傷及自己與他人。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交通隊於2026年8月1日發布「不酒駕、不毒駕,守護每一段平安回家的路」宣導,說明酒駕與毒駕的刑事責任及行政處分,並呼籲民眾在聚會飲酒後,改以指定駕駛、代駕服務或大眾運輸返家。
酒毒駕致人死亡 最重可處10年徒刑
依《刑法》第185-3條規定,酒駕或毒駕致人於死,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警方指出,酒精與毒品都會影響駕駛人對路況的判斷與臨時反應,不能把自己和其他用路人的安全,交給一時的僥倖。
可罰3萬元至12萬元 車輛也可能移置保管
行政處分部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酒駕或毒駕可處新臺幣3萬元至12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吊扣駕照。若酒駕或毒駕造成他人重傷或死亡,駕照將被吊銷,且不得再考領。
飲酒後換個方式回家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提醒:「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毒駕更是零容忍。」聚餐、飲酒場合結束前,可先安排指定駕駛,或使用代駕服務、搭乘大眾運輸,不要在飲酒或施用毒品後自行開車、騎車。
這項宣導刊登至2026年10月31日。對每天在路上通勤、接送家人或跑生意的嘉義市民來說,拒絕酒駕與毒駕,不只是避免罰則與刑責,更是把每一段回家的路留給自己,也留給路上的每一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