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姊妹設籍也不行 自用住宅地價稅卡在直系親屬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指出,自用住宅用地優惠限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並設籍的房屋。符合條件者應在2026年9月22日前申請,才能自當年度適用。
房屋沒有出租、也沒有拿來做生意,地價稅卻不一定能用較低的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彰化縣地方稅務局18日提醒,關鍵不只在房屋用途,還在於誰設了戶籍:若是兄弟姊妹設籍,即使住在土地所有人的房屋裡,仍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的優惠條件。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說明,土地所有人名下的土地及房屋,若地上房屋由兄弟姊妹辦理戶籍登記,且房屋沒有出租或營業,由於兄弟姊妹屬於旁系親屬、不是直系親屬,土地仍無法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符合資格的民眾,須在2026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請。
自用住宅用地看房屋所有與設籍關係
稅務局表示,自用住宅用地的條件,是土地上的房屋必須由土地所有權人本人、其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並在該屋設立戶籍,同時房屋不得出租或供營業使用。設籍者與土地所有人之間的親屬關係,因此會影響能否適用優惠。
例如,土地由本人所有、房屋登記在配偶名下,並由父母完成戶籍登記,只要房屋沒有出租或營業,該筆土地便可申請自用住宅用地優惠。適用面積方面,都市土地以300平方公尺為限,非都市土地則以700平方公尺為限。
兄弟姊妹屬旁系 不能比照直系親屬
不少家庭的土地、房屋與戶籍安排,未必都登記在同一人名下。稅務局特別點出,兄弟姊妹雖是親屬,但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規定中屬旁系親屬,不在可適用的直系親屬範圍內。因此,不能只看房屋是否自住,還要確認土地、房屋所有權人及設籍人的關係是否符合規定。
稅務局表示,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者,在當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請並經核准,當年度即可按千分之二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如果超過期限才申請,則要從申請次年起才能適用。
9月22日前申請 當年才能適用
對有土地、房屋及戶籍安排的家庭來說,申請前可先核對房屋是否出租或營業,以及房屋所有權人與設籍者是否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提醒,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卻尚未申請者,應把握2026年9月22日前的期限;如有稅務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