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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8 月 22 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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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稅車輛上路恐挨罰 彰化稅務局提醒分期要先辦好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提醒,欠稅車輛在滯納期滿後上公共道路可能受罰。已核准分期並按期繳納者可免罰,但須在查獲前完成申請。

欠稅車輛上路恐挨罰 彰化稅務局提醒分期要先辦好

車子還得天天上路,稅款卻一時湊不齊,該怎麼處理?彰化縣地方稅務局3日提醒,欠稅車輛若在滯納期滿後仍使用公共道路並遭查獲,可能面臨罰鍰;有財務困難的民眾,應及早申請分期繳納,不要等到被查獲後才補辦。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逾期未完稅的車輛,在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依規定可處應納稅額1倍以下罰鍰。不過,欠稅人若已辦妥分期繳納,且在核准期間內每一期都按時繳交,即使車輛遭查獲使用公共道路,也可免予處罰。

分期繳納須在查獲前申請

稅務局說明,民眾若因財務困難,無法在規定繳納期間一次繳清稅款,可在繳納期限內,向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申請加計利息分期繳納。這項機制讓納稅人可依核准內容分期支付,減少一次籌措全額稅款的壓力。

若欠稅案件已移送強制執行,民眾仍可向行政執行分署申請分期繳納。只要分期申請獲准,並在核准期間內按期繳款,車輛在公共道路被查獲時,同樣可適用免予處罰的規定。

查獲後才補辦 不適用免罰

不過,分期繳納並非查獲後補辦就能免罰。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特別指出,若車輛已因欠稅使用公共道路遭查獲,之後才申請分期繳納,便不適用免罰規定。處理時點,是民眾能否適用規定的重要條件。

稅務局表示,「面對一時財務困難,善用分期繳納機制,不僅可減輕一次性繳稅負擔,並可避免因欠稅使用公共道路而受罰。」對需要持續用車通勤、載送家人或處理日常事務的鄉親而言,先確認欠稅情況並依程序申請,能避免上路後再面對罰鍰風險。

有疑問可向稅務局洽詢

民眾如對欠稅、分期繳納或相關規定有疑問,可撥打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若有稅捐爭議、申訴、陳情或需要救濟,也可申請納稅者權利保護官諮詢或協助。對一時繳款困難的車主來說,及早辦理分期繳納,才能在使用公共道路時少一層顧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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