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停員林中山路一段路中央 莒光所員警協助推往路旁
員林市中山路1段與惠明街口7月21日有車輛拋錨停在路中央,莒光派出所員警設置警示並協助移車。警方提醒駕駛平時保養車況,故障時應優先做好警示。

一輛車停在員林市中山路1段與惠明街口的路中央,車後擺著三角錐,駕駛鐘男站在車旁顯得焦急;一旁車流持續通過,讓這起車輛拋錨多了幾分風險。員林分局莒光派出所警員顏銘賢、侯芳杰巡邏經過,看見情況後隨即停車協助。
這起事件發生在2026年7月21日上午9時許。兩名員警執行勤務行經路口時,發現故障車輛停放於路中,已開啟雙閃燈並放置角錐警示,但駕駛獨自一人,仍無法把車移到路旁;員警評估現場車流情形後,先做好後方警示,再協助排除。
先守住車流安全 再把故障車移開
員警在故障車後方設置警示措施,提醒來往車輛減速慢行,降低後方車輛靠近時的風險。確認周邊狀況後,顏銘賢與侯芳杰協助鐘男將車輛推移至路旁安全處,讓原本受影響的車流得以通過,也避免故障車停留在路中央而衍生二次事故。
鐘男向員警表示,車輛是因機械故障拋錨,已通知拖吊業者前來處理。不過,當時他只有一人,無力將車輛移置路旁,才先開啟危險警示燈、放上角錐提醒其他用路人。所幸員警巡邏時及時發現,車輛順利移到安全位置,現場未發生其他事故。
員林分局提醒 故障先開雙閃並設警告標誌
員林分局表示,車輛日常保養不能等到上路後才補救,駕駛人行車前可檢查輪胎、電瓶、油水及煞車等重要系統,減少途中機械故障的機會。若車輛在道路上故障,應立即開啟危險警示燈,並在車後適當距離放置故障警告標誌。
警方也提醒,在能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應儘速把車輛移到安全處所;若無法自行處理,不必勉強留在車流間,可撥打110或道路救援專線請求協助。對每天行經中山路1段的用路人來說,故障時多一道警示、多一分求援準備,就是守住自己與其他人的行車安全。



